长三角一体化协同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05 浏览次数:10
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概念,要求“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在长三角一体化座谈会上进一步提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能,更好联动长江经济带、辐射全国。”综合理解新质生产力内涵及其表现形式,主要呈现为“五新”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空间和新动能。长三角区域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机遇,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率先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长三角跨区域协同催生新产业
新质生产力载体呈现为新产业。新产业形成是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互动的结果。科技创新引发新产业产生,新产业产生引导需求变化;反之,需求中遇到的科技难题,需要科技创新力量来解决。历史上每一次科学革命都会引致技术革命,进而引发产业革命,导致一批新产业涌现,更好地满足了人类的新需求。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中去。创新具有破坏性,“新组合并不一定要由控制创新过程所代替的生产或商业过程的同一批人去执行”,“你不管把多大数量的驿路马车或邮车连续相加,也决不能得到一条铁路。”因此,新产业形成一定是创新尤其是技术创新的成果。Abernathy-Utterback模型是一种通过考察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内在关系进而揭示产业创新动态过程的模型(简称为A-U模型),提出了新产业形成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即流动阶段(产品创新为主)、转换阶段(工艺创新为主)和特性阶段(产品和工艺渐变创新),揭示了新产业形成的一般规律。
长三角区域是中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深入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催生新产业,主要路径:其一,科技创新面向长三角区域支柱性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跨区域协同攻关,着力解决“被卡脖子”风险,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推动既有产业质的飞跃;其二,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大学、科研院所和各类独立实验室的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实验室技术研发成果的工程化验证或中试,形成成熟技术或产品,向产业转化或开展学术创业实现产业化,衍生出新兴产业;其三,大力鼓励长三角区域的传统优势产业中优势企业开展公司内创业,依托各个企业自身科技、人才和管理优势等,开展与既有业务不同的内部创业、新业务孵化或跨区域孵化,形成新业务领域,向新产业转型,派生出新质生产力。
二、长三角跨区域协同催生新业态
新质生产力形式呈现为新业态。“业态”最早出现在商业领域,指的是商业零售形态。经历几千年演化,从相对简单的“业种”期进入高度发达的“业态”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早在1939年的美国商业统计的零售业分类中用“types of operation”来表示零售业态。夏春玉(2002)详细总结了业态理论变迁历程,关于零售业态变迁假说包括零售轮假说、真空地带假说、零售手风琴假说、辩证发展假说、零售3轮假说、零售生命周期假说等,零售业态环境理论认为零售业态变迁或革新是不断变化的环境条件的函数;冲突理论认为新业态的产生来自于传统业态之间的冲突。时代发展到了互联网时代,商业业态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学界、产业界和政府将“业态”这一词汇用到所有领域,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下,各产业的业态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长三角区域是新业态涌现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催生新业态,主要路径:其一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催生商业不断产生新形态,所有的第三产业或几乎所有的服务业业态都在发生大变革,特别是AI的突破性发展,正在摧毁最近十多年消费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业态,即将会有更加新的业态形式涌现。其二是基于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三大法宝”,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迈进,催生制造业业态发生颠覆式革命,制造业服务化已经成为一种明显的新趋势。其三是基于生物科技、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催生农业业态发生变革。一二三产业都在衍生出新的业态形式,长三角区域应该在全国各行各业的业态变革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先行探路、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长三角跨区域协同催生新模式
新质生产力运行呈现为新模式。随着业态的变化,新的商业模式的也在快速变革。通常我们所言的新模式,在市场经济里实质上是新商业模式。从价值实现的角度看,商业模式是企业实现其技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系统,是一个组织关于价值创造和实现的主要逻辑;从组织结构角度看,商业模式是描述企业如何跨组织管理并分配价值的方式;从交易结构属性角度看,商业模式是对组织交易内容、交易结构及交易治理的描述;从要素结构角度看,商业模式有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六要素说、七要素说、八要素说和九要素说。理论界至今为止,尚无统一说法,但这只是我们认识的视角差异或理论解读差异,不影响如今技术变革和商业实践发展。历史上每一次产业革命,都会带来商业模式大变革,并且商业模式也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升级迭代。
长三角区域是经济发达区域,一方面与国际交流频繁,发达国家的新型商业模式很快就被导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长三角科技发展有优势、人才集中,自创商业模式比较容易产生且逐渐扩散到其他区域。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催生新模式,首先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所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持续涌现;其二要及时总结产业创新引致的新型商业模式变革,带领整个长三角区域的商业模式变革进而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其三是特别注重顺应软件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尤其是社销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的快速发展,2C、2B端及2C与2B互融,面向2C端商业模式变革已经在深入演化不断更迭,而工业互联网和工业APP的发展,制造业商业模式正在或将会发生重大变革,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大趋势,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商业模式变革的机遇。长三角区域要率先推进制造业新模式发展,带动整个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制造业发展。
四、长三角跨区域协同拓展新空间
新质生产力呈现拓展了新空间。拓展新空间表现为拓展地理空间、发展空间和赛博空间。从地理空间看,从杜能农业区位论、韦伯工业区位论、克里斯塔勒中心地论、勒施市场区位论、奥林区际贸易和生产布局论、缪尔德尔循环累积论、波特产业集聚论、克鲁格曼空间区位论、丁伯根区域一体化理论等,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地理空间经济发展问题。从发展空间看,创新拓展了经济发展新空间,内生增长理论系统地阐述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认为技术变革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技术创新是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的根本力量。从赛博空间看,软件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在生活领域互联网、视屏技术等已经全面颠覆了人们的生活模式,再生产领域,工业软件改变了传统的制造业设计、工艺、生产运维方式,产品随时在赛博空间迭代优化,创新持续涌现。物理空间和赛博空间并行,产生了数字孪生,从而拓展了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
长三角区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空间集聚和带动力强劲。首先,在地理空间上,“一核五圈四带”新质生产力已经展示出对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重点任务是发挥好对内部相对落后区域的空间腹地带动作用,还要通过空间溢出关系延伸拓展带动整个长江流域发展。其二,在发展空间上,长三角区域要整合既有的科技创新力量和优势资源,要优化组合优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全面提高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度。其三,在赛博空间上,加快长三角区域优势龙头企业,建设社销互联网和工业互联网,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高度重视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和工业APP产业发展,拓展物理空间以外的赛博空间发展。数字化技术植入产业,突破了地理区域限制,形成平台经济效应,更好地发挥本土市场效应和虚拟空间效应。
五、长三角跨区域协同培育新动能
新质生产力动力呈现出新来源。动能一词来自物理学的(Ek=MV2/2),M是物体的质量,V是物体运动速度,物理学中的动能只有大小之分,没有新旧之分。引入到经济学领域应用,首先必须搞清楚其内在含义。迄今为止,还没有学者很好地从经济学视角来界定经济新动能的含义。从已有文献看学者们讨论的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或者讨论的是新生产要素,或新发展动力。按照共同认可的经济学术语来解读新动能,最好将其理解为“新动力”。按照熊彼特经济发展动力学说理解,经济发展动力在于创新。他认为,要素投入的增长,是能够带来经济增长;只有创新才能够实现经济发展。
从创新经济学看,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形成新动力有三种路径:其一,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主要表现为跨行政区域、跨单位机构的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跨所有制市场主体的科技研发协同攻关,具体形式是联合开展基础理论的科学发现研究和新技术(实验室技术)的研发活动,科学研究活动主体主要集中大学、科研院所和各类独立实验室,少数龙头企业也会参与基础科学和基础技术的研发。其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主要表现为沿着产业链展开跨行政区域、跨所有制的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具体形式是联合开展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活动,创新活动主体主要是企业,虽然大学、科研院所和各类独立实验室也有产业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新工艺研发活动,但不占主流。其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按照国际通用术语就是“产学研协同”,从供给侧看,基础科学研究推动技术研发创新,进而实现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产业创新发展;从需求侧来看,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其背后的科学问题,需要大学、科研院所和各类独立实验室等给予研发解决。针对这样的理解,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的主体,主要是产学研各类市场主体,而市场主体一直是在遵循市场规则实现协同,不能协同的主要障碍在于一些制度规定不合理,如全国学研机构“唯论文”现象,严重影响了各市场主体跨区域协同,从而使得协同效应难以形成。破除科技与产业之间的体制“藩篱”和跨区域协同的行政“藩篱”,是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效应的关键所在。
每一次产业革命都会实现生产力的一次质的飞跃,形成新质生产力。我们正值新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发生中,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我们自己正处在这样一场革命的关键时期。长三角区域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沿和高地,只有在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先行探路,才能够更好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此文发表于《区域经济评论》202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