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冰教授做客中国科大EMBA解读律师在美国社会中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1-03-22 浏览次数:149
徐晓冰这个美籍华裔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司法界,靠着努力和坚持实现了属于他自己的“美国梦”。他曾在毫无胜算的案件中,依靠坚持赢下了身经百战的犹太律师。除了入行初期尝过败绩,徐晓冰几乎是美国律师界的常胜将军。2010年3月18日晚,徐晓冰作客中国科大EMBA科技人文高峰论坛,他带领听众收起偏见、正视现实,于理智和情感的交流中,作了一场题为《律师与美国社会--中国企业在美国若干问题》的报告。本次报告由中国科大管理学院副教授赵征主持。
讲座中徐晓冰律师用其幽默的语言、渊博的知识、独特的视角以及多年来在美国从事律师业丰富的实战经验将美国律师在法庭与社会的作用与在场EMBA学员和研究生进行了探讨。
徐教授首先就律师的三项基本职业价值观,即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履行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对当事人保持忠实态度进行了阐释。之后他通过列举案例、模拟庭审、与在场嘉宾辩论等方式引导大家理解律师在维护程序正义、保护弱势群体中所起到的作用。在他的整个报告中贯穿了一个道理,中国企业如果要在美国上市发展或是兼并、购买等,应该尽早让律师参与,并且从程序第一步就要留下书面凭证。
在谈到,中美两国律师的作用差别时,徐教授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比如一个当事人承认自己虐待并杀害儿童,对一个职业的美国律师来说,不管他出于金钱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考量,他们都会接下这个案子。对于美国律师来说,他们的作用在于保护少数群体的利益,杀人犯也是少数群体。律师在保护极少数群体的同时,确认他们有罪没罪不是律师的职责而是由公诉人和法庭确定的。当这些人的辩护律师时,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也起了变化,他们是通过替客户的辩护来使得公诉人和国家检察机关一定按照法律程序去证明当事人是有罪的。他们的职责是保证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合理的,没有暗箱操作,完全透明的,让大家觉得这个人该杀、该罚,他有罪。不管是“雷锋式”、“升华式”还是“唯利是图”的律师们,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少数群众作用是一致的,而且非常重要。
讲座中,嘉宾还与现场观众进行互动,就美国律师公会规则、美国的陪审团作用等问题耐心解答提问。他详细解释了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要遵守的原则:律师是当事人的代言人,他要对当事人忠诚,不能跟当事人利益相冲突。如果当事人请一个律师当辩护人的时候,人家告诉你说对手就是你原来的当事人,那么律师就需要考虑一下接下这个案子对原来的当事人有什么损害,甚至会不会有损社会利益。而当事人也要对律师诚实,坦白和信任,这样律师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
现场不少同学表示:“两个小时的精彩演讲不仅使自己对美国律师制度、法律特点、美国律师对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有了更深的了解,更是拓展了视野,正视中美律师在法庭和社会中角色的差异。”